当我们提起煤炭的时候最能让我们想到的是近年来的黑色财富,不错,煤炭资源的置换成就了很大一批富豪,同时也催生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体系和发展环境。可是经济发展的背后究竟是合理的体系还是那些隐藏的利益链条呢?这始终是我们在寻求的一种看似清晰实则迷茫的答案。而对于煤炭企业生产发生事故后现象大多数矿山企业似乎更倾向于“私了”,因为这样既逃脱了法律的责任,又保全了当地官员的“政绩”。

沙曲矿井是公司在离柳矿区建设的第一对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初期300万吨/年,后期改扩建到800万吨/年(第三期1000万吨/年)。2004年11月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的一期工程建成投产。该矿井装备了国内先进的大采高综采设备,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皮带运输系统、辅助运输提升系统、综合信息化系统和全数字控制技术,安装了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瓦斯抽放、监测监控系统,制定了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安全生产和持续稳定发展。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内一流的矿井于2013年3月14日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据知情人透露死者为综采队一名书记因冒顶被砸死;另有一名普通工人被溜子绞死。时隔没几天,该矿屡次发生冒顶事故,伤了很多工人致使人心惶惶,很多工人请假不敢上班。该矿的管理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事实上,不独山西,整个中国矿井安全形势的严峻是国人都有目共睹的。据报载,仅仅在2005年,就有大约6000名矿工丧命,这一数字是同年美国煤矿矿工死亡人数的150倍。中国矿难频发的原因多多,但国人印象殊深的关键一点是:监守自盗、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据媒体报道,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与煤矿矿主有共同利益。矿主通常以重金或厚礼买通负责安全检查的地方政府官员;而在某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官员(甚至有些负责安监的官员)竟然在非法煤矿上持有股份。这些都最终导致煤矿安全设备的改善受到严重阻碍,因为矿主急于在短期内获取最大利润,而地方官员也为了自己的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腐败的地方政府官员(尤其是安监官员)成了漠视安全的非法煤矿的“保护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就曾痛心地斥责:“矿难的背后是官僚腐败!”
但是,解决事故瞒报等此类问题的强硬措施往往收效甚微;我想,还是地方经济利益的私欲在作怪。如何彻底解决矿难问题,很显然已经摆到了我们各级政府的面前。 对此本网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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