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私挖滥采无人监管,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一非法采煤点发生的一起致人死亡事故使该县国土资源局饱受非议。春节前夕,本网记者就此事多次深入怀仁县采访,发现这次私挖露头煤致人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源于怀仁县国土局对私挖滥采的漠视是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的重要原因。
2015年12月26日下午5点,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吴家窑镇一非法采煤点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导致该采煤点开挖掘机的司机郑志明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该非法采煤点老板刘永春依仗其深厚的背景,不仅没有积极善后,反而躲避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跑遍当地国土,安检等多个部门亦没有任何作用。
据死者家属带领记者去现场指证了解,该采煤点位于怀仁县吴家窑镇峙峰山煤矿附近的窑子村地界,已非法盗采半年有余。有群众多次向当地国土局反映,但始终无人监管,该采煤点一直肆无忌惮的盗采国家资源。
据了解,死者郑志明系怀仁县鹅毛口镇小磨村人。生前居住在怀仁县如意嘉园,年龄30岁,身份证号码140624198602121530。育有一九岁的孩子。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上午,该采煤点老板刘永春在破坏完死亡现场后才通知死者家属。其后死者家属多次向怀仁县国土局、安监局多个部门反映,涉事盗采点的老板刘永春却仍逍遥法外。目前死者遗体存放在怀仁县一名为岳四毛(音)所开的殡仪馆内。
近年来,尽管煤炭价格不高,但是非法采煤点可以偷逃国家各项税费,利润仍然惊人。怀仁县因煤炭资源丰富,煤层较浅,有着大量的露头煤,多年来该县不仅吴家窑镇私挖滥采泛滥,在死者郑志明户籍所在地鹅毛口镇等地盗采现象也一直存在。“能够盗挖露头煤的人多是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其中不乏有国土、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公职人员参与,否则个人本事再大也无法盗采。”一位知情人说,“作为守土有责的怀仁县国土局对打击私挖滥采执法的漠视是为此次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的重要原因。”
据死者家属向记者反映,2015年,此次事件发生之前,怀仁县也曾发生过一起因私挖滥采导致山体塌方致人死亡一事,后被该盗采点老板以八十六万元的赔偿金私了。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挖滥采”,各级政府在打击私挖滥采上也出台了一系列强硬措施,但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在已经发生了一次事故后私挖滥采却仍然得不到彻底根治,其中作为守土有责的怀仁县国土局在打击私挖滥采执法当中究竟有何“奥妙”?本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图片说明:非法采煤点现场。


通往非法采煤点的路被巨石阻挡
